Warning: mysqli_num_rows() expects parameter 1 to be mysqli_result, bool given in C:\wwwroot\wuvu.cn\inc\conn.php on line 57
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有关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落实工作的通知2025-1-17资讯-医贸天下医疗器械招商网

欢迎来到医贸天下医疗器械招商网! 登录 免费注册

医疗器械,医疗器械招商,医疗器械代理,医疗设备,医疗器材,医用耗材,家用医疗器械,医贸天下,医贸天下招商网,中国医疗器械招商网,医疗器械展会
051387266679
客服电话: 8:30 - 18:00

首页>资讯>行业资讯>

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有关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落实工作的通知2025-1-17
?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?2025-01-17admin395   字体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: 2024年12月13日,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797号)发布,决定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部分条款。为做好上述行政法规修改后相关工作衔接落实,按照国务院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精神,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 一、自2025年1月20日起,取消“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”“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”“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(一、二类)许可”等3项审批事项,将“药品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”改为备案管理,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行政许可事项不再实施审批管理,已受理申请的依法终止审批程序。取消审批前已取得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的,证书有效期满后继续开展药品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,按程序备案。 二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续衔接。取消“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”“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”后,开办药品批发企业、药品零售企业的申请人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以及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分别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。取消“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(一、二类)许可”后,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的无需办理《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》,医疗机构使用配制的放射性制剂的,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发相应等级的《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》。取消“药品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”后,开展药品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。药品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具体办法发布前,备案资料参照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备案试点工作要求执行,提交资料即完成备案。 三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,有效排查处置风险隐患,确保放得开、管得好。要按照“四个**严”要求,充分运用检查、检验、监测、评价等手段,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全过程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督促企业持续依法合规经营,有效保障产品质量**。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5年1月15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:小丰
[打印本文] [返回顶部] [评论] [关闭该页]
  • 登录网站
    输入https://wuvu.cn
    网上搜索
  • 寻找意向产品
    点击广告位查找
    热门产品查找
    根据搜索查找
  • 留言,电话咨询
    电话咨询厂家
    页面留言咨询
    在线咨询
  • 双方洽谈
    双方沟通相关事宜
    代理要求
    厂家政策支持
  • 合作成功
    进行考察核实
    签订合同
    代理成功
  • 医贸天下医疗器械招商网版权所有 ©  
    免责声明:医贸天下医疗器械招商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,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,请双方谨慎交易,以确保您的权益。【风险提示】 投资有风险,决策须谨慎。市场波动、经营管理、政策调整等不确定因素均可能影响投资回报,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结果。请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评估,自主决策并承担相应责任。 医贸天下医疗器械招商网仅供内部人员参考学习 本公司仅提供网络空间租赁业务,具体业务洽谈请咨询各品牌方